国务院国资委近日发布通知,要求从严掌握增量,各中心企业原则上不得新设各种金融机构。 近年来,随着金融业的快速发展,一些企业为了追求利润,纷纷涉足金融领域,设立各种金融机构。然而,这种做法存在很大的风险,可能导致金融风险的积聚,甚至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。 为了防范金融风险,国务院国资委要求各中心企业从严掌握增量,原则上不得新设各种金融机构。这一要求旨在引导企业回归主业,专注于核心业务,避免盲目扩张和过度金融化。 同时,国务院国资委还强调,对于已经设立的金融机构,各中心企业要加强管理,确保其合规经营,防范金融风险。对于不符合监管要求的金融机构,要及时整改,甚至退出市场。 此外,国务院国资委还要求各中心企业加强内部风险控制,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,提高风险防控能力。要加强对金融业务的监管,确保金融业务合规经营,防范金融风险。 总之,国务院国资委的这一通知,旨在引导企业回归主业,加强风险管理,防范金融风险,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。各中心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,加强内部管理,规范金融业务,为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做出贡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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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国资委:从严掌握增量,各中心企业原则上不得新设各种金融机构

国务院国资委:严控增量,禁止央企新设金融机构 中心企业 国务院国资委 金融机构 增量 牙带 第1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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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国务院国资委:从严掌握增量,#各中心企业原则上不得新设各种金融机构#】#各中心企业原则上不得新参股各种金融机构#6月3日,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召开扩展集会。集会以为,要深刻贯彻落实《防备化解金融风险问责划定(试行)》,安身出资人定位,点窜美满中心企业金融业务羁系轨制,凸起宽的基调,做到“长牙带刺”、有棱有角;压实企业主体义务,以巡查整改为契机,继续催促企业针对危害题目逐项落实整改措施,确切守住危害底线;从严掌握增量,各中心企业原则上不得新设、收买、新参股各种金融机构,对于办事主业实业结果较小、危害外溢性较大的金融机构原则上不予参股以及增持;做好危害防控,更多采取信息化手法,努力做到危害晚辨认、晚预警、晚表露、晚从事,对于果违规或者尽职形成严重危害丧失的停止逃诘责责,对于触及违纪守法题目线索实时移送相干纪检监察机构查处。

国务院国资委:严控增量,禁止央企新设金融机构 中心企业 国务院国资委 金融机构 增量 牙带 第3张

公布于:北京